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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阳晔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在这个无关紧要的同学会上再次见到沈淮凌。

那个人当年那一头蓬松打卷的头发显然再没烫过,早已松散成细软漆黑的原本模样,柔和地拢在只能隐约看出耳洞红痕的耳垂旁边。耳钉眉钉摘得一干二净,刘海清爽地捋上去,更显得那对男人味很足的浓眉愈发英俊惹眼。那人当年总是无意识地拧着眉看人,哪怕面无表情也显出冷漠不耐烦的戾气,如今却连眉梢都放松下来,漆黑眼睛里也再没了那一点锋利闪烁的冷光,总显得冷峻的神情如今居然称得上柔和了。只是嘴唇依然是缺少血色的薄薄一线,不说话的时候显出些心不在焉的冷淡。

尽管并不是什么重要场合,他依旧穿得相当正式,剪裁得当的米色风衣勾勒出劲瘦高挑的轮廓,修长手指上不见任何装饰,一派斯文安静的低调模样。好在连这身装束也遮不住那个宽肩细腰肌肉匀称的型男身材,不然任谁也不敢信这人曾经成天套着皮衣和人打架,一双让人印象深刻的长腿裹在破洞牛仔裤里,狠狠地往别人身上踹,纤长紧绷的肌肉线条透出一股子凶狠的漂亮。

昔日戴了满身叮铃咣啷饰品的不良少年变成了这么个端庄得体的社会精英,气质干净得连嘴里都吐不出一个脏字似的,这一切都让林阳晔嘴边的那一句“凌哥”怎么也喊不出口。

他站在原地,犹豫不决的嘴唇开开合合却死活发不出声音,全身像条缺水的鱼似的直发抖,浑身上下好像只有一双眼睛还是活泛的。那双平时总显得昏沉半醒的桃花眼如今完全睁开了,狭长眼尾烧得绯红,不自觉覆上泪膜的湿亮眼珠死死地盯着沈淮凌看。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失态了,然而这副楚楚可怜的痴情模样并不是因为激动、惊讶或是怀念。是因为一瞬间就烧得他理智全无的暴怒。

真见鬼,他想,还以为我的废物大哥逃走之后真能有什么长进,现在看来倒是越发下贱了。

沈淮凌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猎物,也是他征服史上唯一一次刻骨铭心的失败。他辛辛苦苦追着沈淮凌当了三年的小跟班,做小伏低耐心细致地对方驯养成一只离开他就可能随时死在街头的暴躁野兽,一个永远学不会和他之外的人相处的孤僻废物。那是他表面的大哥,手心的玩物,然而这个只对他收起獠牙露出伤口的野兽竟然有一天学聪明了,这个只属于他的小废物居然敢自己一个人跑掉了,可想而知这是对他多么大的侮辱。

林阳晔花了很多年劝自己接受事实,在他调教过的无数个男人身上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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